姐姐12歲,弟弟10歲,本該上學的姐弟倆,因為父母的雙雙跑路,不得不流浪街頭尋找雙親
  圖/文 羊城晚報記者 陳強
  為了尋找久無音訊的父母,拾荒少年在自己背上粘貼紙牌,變身一個流動的“尋人啟事”牌(見上圖)。這是近日在東莞虎門“上演”的令人心酸的一幕。尋親的是姐弟倆,姐姐只有12歲,弟弟則只有10歲。
  本該是上學年齡的姐弟倆,為何上演街頭尋親呢?原來,2009年中秋節後,媽媽黃麗英先行“跑路”,2012年年中,爸爸張日軍把姐弟倆丟給年老的親戚後,也一走了之。姐弟倆不得不輟學,拾荒度日。
  面對“跑路”的父母,姐弟倆能做的只有街頭尋親。
  尋父
  東莞虎門鎮銀龍路,有一個童裝批發市場。張友婷、張海峰姐弟倆,在周邊撿瓶子、紙殼已經一年多。11月28日,如常在街頭拾荒的張海峰,卻引起了路人的矚目,這是因為他的背上貼了一大張的紙——上面寫著“尋爸媽啟示”(註:應為“啟事”)。
  啟事上寫道:“廣西黃利(註:應為‘麗’)英於2009年在佛山出走至今未回,湖南永州寧遠冷水新張家張日軍於2012年在佛山出走至今未回,現在兩個孩子無人管,乞討為生。女兒張友婷12歲,兒子張海峰10歲,都沒有讀書,你們要回來帶好你們的孩子,如果你們不回來管,那我就將你們告上法院,到時候你們就麻煩了。”
  在背上貼啟事,系張海峰舅奶奶劉珍(化名)的主意。她告訴羊城晚報記者,2012年8月,外甥張日軍承諾每月給600元生活費,把兩個孩子寄養在她這,但一次性給了1200元後,就再也沒給過。“最近一次跟他聯絡上還是去年10月,之後打他電話永遠都是通話中,三個月前電話乾脆過期了,跟他徹底斷了聯繫。”
  劉珍說,外甥張日軍以前一直在佛山打工,但自己多次去佛山找他,卻一直沒找到。“親戚們甚至孩子姑姑,都不知道孩子爸爸在哪。”劉珍托人打印了幾十張尋人啟事,張貼在外甥此前出租屋周邊人流旺的地段,但還是沒找到。
  這不是張日軍第一次“跑路”。“2009年,他老婆跑了,然後隔了半年,他自己把摩托車賣了,也跑路了,把兩個孩子丟在佛山,那時一個8歲、一個6歲。”劉珍說,張日軍一個人跑到浙江,把孩子丟給18歲不到的妹妹,後來因為張海峰跟人打架,受了傷,引起媒體介入,張日軍才回到佛山照顧孩子。
  黑戶
  張友婷今年5月剛滿12歲,張海峰則比姐姐小兩歲,今年9月滿10歲。2000年,17歲的湖南小伙張日軍,在佛山獅山打工時,認識了15歲的廣西姑娘黃麗英,隨後兩人決定“結婚”。劉珍(化名)告訴記者,家裡人都反對,認為兩個孩子都太小,起碼要等22、23歲再結婚,但兩個人都不聽,偷偷在一起了。
  隔了兩年,17歲的黃麗英生下了一個女兒;兩年後,又生下了一個兒子。“兩個人‘結婚’後,男的沒去過女方家,女的也沒去過男方家。”劉珍說,兩個都不夠年紀就‘結婚’,‘結婚’就生小孩,生出來就不管。因為非法結婚,違法政策,所以倆孩子沒上戶口,一直是“黑戶”。“上戶口要罰款,沒錢怎麼上?”
  2009年,黃麗英扔下兩個孩子,不見了。張友婷說:“我媽媽是跟別人跑了。”據瞭解,張日軍與黃麗英此前感情一直很好,後來黃麗英到一間酒店做事,到2009年兩人感情急轉直下。當年中秋節,跑路後的黃麗英,給張日軍發了一條短信,說她懷了別人的孩子,以後不再回來了。起初,張日軍到處尋找妻子,但一直未果。
  2010年3月,張日軍也“跑路”,把孩子丟給18歲不到的妹妹張瑕(化名),半年多後才回來,但對兩個孩子照顧也很不周。張友婷說,爸爸有一次5天沒回家,就給了他們20元買菜吃,結果姐弟倆餓得不行,全靠鄰居施捨度日。劉珍說:“外甥不太長進,有一分錢都用光,也不太管兩個孩子。”
  兩個孩子因為長期營養跟不上,發育不良,身高、體重、骨骼都不及同齡人的水平。
  輟學
  2010年3月,在老婆黃麗英跑路後,張日軍也不見了蹤影,結果正在佛山塘頭小學上一年級的張友婷,不得不輟學。弟弟張海峰到了入學年齡,也一直也沒上學。雖然張日軍後來找回來了,但一直沒有給姐弟倆上學。
  2012年,劉珍到佛山喝喜酒,看到倆個小孩這麼大了,都沒讀過書,便要求外甥給孩子們讀書。“我當時說,孩子不培養,以後出去打工,一個字都不認識,怎麼辦?坐公交車都不知道到站。”張日軍本身就只讀到2年級,然後輟學出來打工。
  當時,劉珍覺得孩子得管教,答應幫忙照顧倆孩子。張日軍也同意,把孩子送到劉珍打工的東莞虎門讀書,學費他負責交,吃住則在劉珍家。“倆孩子每個月給600元生活費,張日軍答應得好好的。”劉珍說,張日軍打工一個月掙4000多元,稍微省點不至於孩子們讀不起書,但張日軍在給了兩個月生活費後,就玩起了“失蹤”。
  去年春節後,因為找不到張日軍交學費,倆孩子又不得不輟學。“在東莞這裡,我實在負擔不起。一個學期兩個人就3000多,我哪裡有這麼多錢。我搞清潔,才1200元一個月。”劉珍今年60歲,有風濕病,而老伴有糖尿病,還得供自己兩個孩子上大學。
  因為在湖南老家上學便宜,今年過年後,她把倆孩子送回老家,並托一個親戚照看。結果交了300多元書本費後,卻只讀了一個多月,親戚就讓劉珍接回東莞。“孩子在老家不聽話,涼也不沖,衣服也不洗,臟了就丟出去,並且飯也不煮,別人給一點就吃,不給就不吃。”劉珍說,他們不聽話,她也沒辦法,今年清明節後接到東莞就又沒讀書了。
  現在,張友婷、張海峰姐弟倆輟學在家,有時跟著劉珍外出拾荒,有時則單獨出去拾荒。“服裝批發市場的老闆,看姐弟倆可憐,給了好幾套衣服,所以不缺穿,也不會餓著。”劉珍說:“但不單是吃穿問題呀,還是要培養他們,要他們認幾個字。”
  說起外甥,劉珍很是氣憤,“現在就想找他回來,讓他對孩子負責。”她曾在佛山當地派出所報警,希望警方去抓他。“我拿著他的照片,放在派出所,希望民警看到,幫我抓他,他們又說沒看到,不願幫我找。”
  沒有辦法,她就讓張海峰把尋人啟事貼身上,希望有人發到網上,能被張日軍看到。
  面對父母的跑路,張友婷、張海峰姐弟倆目前能做的——只有尋找與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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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弟境遇折射救濟尷尬
  張友婷姐弟倆的境遇,折射出兒童遇到困境時的權利救濟尷尬。
  1959年,聯合國通過了《兒童權利宣言》,強調兒童權利保護的最佳利益原則和優先原則。1989年,聯合國又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重申了宣言的基本原則:“應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首要考慮。”1990年中國在該公約上簽字,1992年4月2日正式對中國生效。
  為了保護兒童的權利,更好地履行公約的責任,中國制定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強調了未成年人的生存權、受教育權、被保護權等。除此之外,中國還有眾多針對兒童的法律法規,如《收養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等。
  但是,山東大學法學院博士後王琪曾撰文道,這些法律大多是規範性和原則性的規定,缺乏具體操作化的處罰標準、實施方式和實施部門,結果“導致兒童保護處於虛化的境地。”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吳海航也說,與世界各國兒童福利制度相比,當代中國的兒童福利保障尚未形成系統制度。編輯:鄔嘉宏  (原標題:父母雙雙跑路 東莞拾荒姐弟“背牌”街頭尋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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