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報訊 據新華社電 三年後,廣東的外來租房客隨遷子女也有望參加異地高考。根據廣東省教育廳日前發佈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2014設計裝潢年起可報名參加高等職業學院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招生考試,2016年可報名參加高考。
  廣東省是外來人口大省,隨遷子女的異地高考問題一直廣受社會關註。廣東曾於2012年12月29日公佈異地高考政策,於2013年、2014年、2016年“三步走”,分步驟分層次解決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高考的問題。2013年起,通過吳哥窟積分入戶廣東省的異地務工人員、高技能人才,其隨遷子女報名參加高考與廣東省入戶地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實施辦法》作為廣東異地高考政策調整的第二步,對考生條件作出六項詳細規定:父親或母親在廣東具有合法穩定職業;父親或母親在廣東具有合法穩定住所;父親或母親持有廣東居住證,有效期截止至當年高考報名規定時間,已連續3年以上(含3年);父親或母親在廣東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累計3年以上;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中關鍵字排名考;隨遷子女在父親或母親就業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階段學校3年完整學籍。
  值得註意的是,對於穩定住所的條件,《實施辦法》稱可憑藉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澎湖民宿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其中一項材料證明其合法穩定住所,其中包括租房。
  另外,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還可在廣東“借考”。不過,《方案》稱,借考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對方同意,才能在學生父親或母親就業所在地市借系統家具考。借考後,隨遷子女應當回戶籍所在省市參加錄取。
  (原標題:租房者子女可參加異地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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